□方新鳳 黑龍江經濟網記者梁新立
綏濱縣司法局北崗司法所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在調解家事上更是做到用心、用情、用力地解決人民群眾的糾紛和困難,做到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在基層、在萌芽,解決糾紛在前端。群眾回饋給的更是那句甘之如飴的“謝謝,辛苦啦”。
北崗司法所孫爽作為巾幗普法宣講員,組織成立北崗鄉(xiāng)“八五”普法志愿者隊伍,近年來開展巾幗志愿普法維權活動100余次,占全年普法次數的60%以上,作為專業(yè)法律工作者,為大家講解社區(qū)矯正、人民調解、婦兒權益等相關法律知識培訓30余次;2024年,指導全鄉(xiāng)人民調解案件88件,人民滿意度100%;提供全面“有溫度”的各類法律服務100余件。在基層司法所日日夜夜的工作里,北崗司法所始終把人民群眾的訴求放在首位,不畏艱辛,在帶頭打造“塞北楓橋”的同時,繼續(xù)打好矛盾糾紛調解“金”字牌、織密百姓“幸福網”,打造新時代“塞北楓橋”——北崗實踐地,為“法治綏濱”“平安綏濱”“和諧綏濱”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2023年4月20日,李某某將自己家的打漿機賣給于某某,張某某幫助其姐夫李某某給于某某送打漿機到指定地點。在張某某卸打漿機時,運載打漿機的車輛突然溜車將張某某碾壓在車下,致使張某某受傷住院,經醫(yī)院診斷為腳骨折。李某某自張某某受傷住院支付了醫(yī)藥費等共計53余萬元人民幣,雙方就張某某進一步治療的醫(yī)藥費等賠償事項意見不一致,發(fā)生糾紛。
2024年11月28日,綏濱縣司法局北崗司法所接到了李某某與張某某因損害賠償糾紛,涉案標的90余萬元人民幣的調解請求。在孫爽的牽頭下,充分發(fā)揮“四所一庭一中心”銜接聯動機制的優(yōu)勢作用,在北崗法庭羅奇、北崗派出所高鐵軍、村級調委會主任李連生共同參與下,通過調查走訪、證據收集、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普法宣傳等各環(huán)節(jié),排除幫工人故意和重大過失情形,排除第三人造成損害的情形;根據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張某某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事實,根據幫工人張某某和被幫工人李某某各自的過錯確定兩人相應的責任。通過溝通協商,張某某與李某某最后達成人民調解協議,李某某再向張某某一次性支付后續(xù)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后續(xù)康復費、精神撫慰金等相關人身損害賠償的全部直接、間接費用(一次性補助金)40萬元人民幣。人民調解協議簽訂后,雙方當事人都露出了久違的笑容,孫爽建議雙方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
此次調解用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方式,取得了“事心雙解”“握手言和”的良好效果。這個案件的經驗教訓要引以為戒:幫工人在幫工作業(yè)中務必保護好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免意外發(fā)生;與此同時,被幫工人也應當為幫工人提供安全的幫工環(huán)境和防護措施,從而有效降低各類風險,減少爭議的發(fā)生。
經驗啟示: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糾紛工作中,要堅持用好“法律、感情、宣傳三張牌”。用好“法律牌”,堅持專業(yè)的人做專業(yè)的事,用專業(yè)的角度來分析矛盾糾紛,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公平公正,確保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用好“感情牌”,處理各類家長里短的矛盾瑣事時,常換位思考,用心、用情、用力為群眾解決困難,用情化解難題,以情打動人心。用好“宣傳牌”,圍繞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內容,創(chuàng)新普法宣傳形式,以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形式面對面地送上普法宣傳,堅持邊宣傳、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隱患,確保將矛盾糾紛和問題控制在初始階段,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消化在屬地。